顺应期待 主动作为——一论实施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
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从市场管理、政务服务、要素支撑、数字赋能、创新支持等多个方面,为浙江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这是回应市场期待的顺势而为,也是传递信心的主动作为,相信将有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。
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,对营商环境的重视一以贯之,效果有目共睹。在“八八战略”引领下,浙江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着力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。去年,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“一号改革工程”,浙江推广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,有力助推经济回升向好。
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。从“勇当先行者、谱写新篇章”的新定位新使命到中央的新要求,从国际竞争新态势到我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新目标,从推进经济向好的繁重任务到解决市场主体的困难诉求,都要求我们加快提升营商环境。适时出台这部条例,很有必要,有力回应了广大市场主体的期待。条例瞄准了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,注重接轨国际市场新理念和新标准,将为浙江强力推进三个“一号工程”提供法治保障,助力浙江塑造新的竞争优势。
信心比黄金更珍贵。今年省两会期间,信心是热词中的热词。而创造光明未来,市场主体的信心是关键中的关键。提振信心,光喊口号不行,必须有实打实的行动。对市场主体而言,渴望真正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、真正一视同仁,切实清除有碍公平竞争的障碍,依法保护民企产权和企业家权益,确保政策稳定性、可预期性和透明度。如此,才能真正让国企敢干、民企敢闯、外企敢投、小微企业有盼头。条例瞄准上述问题、回应企业关切,针对性极强。相信条例必能在关键的时间节点向全社会传递信心和力量,充分调动起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积极性,让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、充分涌流,助力浙江经济迎来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