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1日至31日保定机动车单双号限行
[ ] 12月20日,我们从保定发布微信公众号获悉,为有效减少机动污染排放,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规要求,结合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,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在主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单双号限行。
限行区域为东二环、三丰路、西二环、北二环(含以上道路)以内区域的城市道路。限行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(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、周日)期间的每日7:00-21:00。
限行规定
(一)按机动号牌(含临时号牌及外埠辆)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(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),实行单号单日、双号双日行驶。
具体为:机动号牌尾号为单号的(1、3、5、7、9)在单日上路行驶;机动号牌尾号为双号的(2、4、6、8、0)在双日上路行驶。
(二)不受单双号限制的辆:
1、公共,大(中)型省(市)际长途客运班,客运出租(不含租赁辆),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营运证件的辆,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和核发校牌证的校;
2、执行任务的军、警、消防、救护、工程应急救险;
3、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,插电式混合动力,燃料电,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(注册地为保定市主城区)
4、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、行驶方向限制的辆。(编译/周易)